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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小常識-網路購物篇 | 民事訴訟律師推薦 | 台北民事訴訟律師推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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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資訊
Q1網路購物中,有賣家 #事前公告:「不准退貨」,可以嗎?
Q2網路購物中,有賣家 #事前公告:「退貨,買家須自行支付運費」?這是正確的嗎?
A1:不可以喔!如果網頁公告該賣場商品均不得退貨,相關內容因為違反消保法而屬無效。
A2:也是不可以喔!消費者只要在網路購物,一般商品享有 7 日的猶豫期間(生鮮食品等除外),以保障通訊交易的消費者有檢視商品的機會。
此外,依《消保法》第 19 條,退回商品之運費應由業者負擔,所以如果業者網頁宣稱消費者應賠償運費等約定內容,亦屬無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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