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> 自己如果有配偶、子女,可以在遺囑中將房子給 哥哥繼承人嗎?
依據法律繼成規定,子女是第一順位繼承人、兄弟姊妹為第 三順位繼承人,有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,就不會輪到兄弟姊 妹繼承,所以如果想將房子給哥哥,就要透過遺贈方式寫明於遺囑之上,如果硬要寫由哥哥繼承,這個條文違反法律規 定是無效的。
原則上聲請調查證據必須具狀聲請,但是情況急迫來不及具狀,該怎麼辦呢?或者是告訴人想要檢察官調查有利證據,要怎麼處理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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