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> 最後還有什麼要提醒聽眾注意的呢?
駕車如果發生事故,無論有無人員死傷,切記還是停留在原處報警等待警察處 理,因為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 62 條中有規定「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 肇事,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,處新台幣 1 千元以上 3 千元以下罰 緩,逃逸者,並吊扣其駕駛執照 1 個月至 3 個月。」,也就是說即使是在無人受 傷情形下肇事逃逸是不會有肇事逃逸責任歸屬問題,但仍有行政處罰,還是請大 家多加留意。
如果開車或騎車肇事,撞傷人而不救助,直接把汽車或機車駛離,請問是否會另外成立遺棄罪呢?
有關於「競業禁止條款」要如何約定呢?
可以用遺囑表示「不同意配偶再婚」嗎?
駕車如果發生交通事故,除上述的刑責以外,還有其他法律責任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