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> 駕車如果不慎撞到路邊的停車,沒有人死傷,自己逃逸,請問這樣也會成立「發生交通事故逃逸罪」嗎?
依《刑法》第 185-4 條規定,發生交通事故,如果只有車體毀損,但是卻沒有人受傷或死亡,就不成立本罪。
被告在甚麼時候可以聲請調查證據?
針對上面的「妨害性自主」,如果是針對未滿14歲男女為之,刑責有加重嗎?
駕車如果發生交通事故,除上述的刑責以外,還有其他法律責任嗎?
侵占罪有六個月內必須提起告訴的時間限制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