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> 債務人如何申請前置協商?
原則上聲請調查證據必須具狀聲請,但是情況急迫來不及具狀,該怎麼辦呢?或者是告訴人想要檢察官調查有利證據,要怎麼處理呢?
聲請民事保護令,可能會有未成年子女「目睹」家暴,這些未成年人能成為證人嗎?
什麼是程序監理人呢?
還有甚麼要特別提醒聽眾的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