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> 最後有甚麼要提醒聽眾呢?
根據刑法 § 319 規定,刑法§ 315-1 的妨害秘密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,如果被害人 在知道「遭偷拍、偷錄音、偷拆信」等妨害秘密行為時,要在「知悉被害時」起 六個月內提起告訴。
房產糾紛 : 一間房子,兄弟反目二十年
請問甚麼是竊聽、竊錄罪呢?
聲請人該準備甚麼文件呢?律師推薦 | 台北律師推薦
可否簡單介紹什麼是「競業禁止沒有超過合理的範圍」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