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法律小學堂 > 【其他】要注意的法律常識
文章分類Article
輕鬆搞懂程序監理人(警廣)
之前節目中曾經介紹家事事件審理中,可能會出現的「程序監理人」協助法官作判斷,我們今天更進一步來介紹程序監理人制度。
一、貼心提問:什麼是程序監理人呢?
在家事事件審理中,兒童、少年或身心障礙等弱勢族群,常常無法照顧或表達自己的權利及需求。為了保障他們的聲音也能夠清楚的讓法院聽到,家事事件法設置程序監理人制度,由法院所選任 的程序監理人來擔任孩子(或其他受監理人)權益的守護者,也是孩子權益的代言人。程序監理人為保護孩子或受監理人的利益,進行法律上的一切程序行為,並作為與法院間溝通之橋樑,協助法院迅速、妥適處理家事事件。
二、貼心提問:怎麼知道法院有沒有選任程序監理人?
(一)程序監理人是由法院來選任。
(二)法院選任程序監理人之前,一定會先問當事人或是律師的意見,如果自己沒有親自去開庭,律師應該要把法官要選任程序監理人的意見轉達當事人,並詢問當事人意見。
(三)如果當事人對於法院選任程序監理人沒有意見,法院會會製作正式的裁定書,上面蓋有法院的大印,並且會將這份正式的裁定書寄給當事人或者律師,裁定書上會記載程序監理人的姓名等相關資料。法院會把選任的裁定寄給當事人及關係人,同時附上程序監理人說明書,提供參考。這種程序監理人說明書,除了「一般版」,有分中文版及中外文對照版(英文、日文、韓文、越南文、印尼文、泰文、馬來文 )外,還有兒童版,可以讓幼童瞭解程序監理人參與家事案件的角色。
(四)這份裁定書也會寄給法院所選任的程序監理人,當程序監理人來訪時,當事人可以請來訪的人員提出法院的裁定書或身
分證明文件來確認他(她)的身分。
(五)如果自己或者律師沒有收到法院的裁定書,這時候忽然有程序監理人到府,可以跟律師詢問或者自己打電話詢問承辦該案件的法院書記官,確認法院所選任的程序監理人的身分。
三、貼心提問:程序監理人要做什麼事?
程序監理人會在法庭之外與孩子接觸,深入了解孩子的需要,然後在法庭上為孩子發聲,向法院提出適當的說明與建議,並進行相關的法律程序。他做的事情包括:到法院去查看卷宗資 料、和孩子本人或特定家屬會談、說明法律程序進行的情形、參與法院的調解或審理程序、提出報告給法院等等。
四、法院選任程序監理人需要當事人出錢嗎?費用大概多少?
(一)程序監理人可以向法院聲請報酬,也可以提供義務即免費的服 務。如果不是義務服務,法院會視情形,在新臺幣 5 千元到 3 萬 8 千元間,酌定他的報酬。
(二)程序監理人報酬是整個家事事件程序費用的一部分,應該由當事人支付。法院認為必要時,會請當事人或利害關係 人先繳納全部或一部分的金額給法院,法院再發給程序監理人。
(三)程序監理人的費用必需經過法院核准及發放,不可以直接向當事人要求報酬或其他費用。
五、貼心提問:法院可以選我的律師當程序監理人嗎?
原則上法院不會選任您的律師當您的程序監理人。但如果確實沒有其他合適的人選,法院還是有可能選任您的律師當您的程序監理人,不過在這種情況下,你的律師只能收取律師費,不能再請求擔任程序監理人的報酬。
六、貼心提問:我的程序監理人如果當過對方的律師、社工師、心理師,還能當我的程序監理人嗎?
如果程序監理人曾經當過對方的律師、社工師或心理師,他就
不應該再擔任您的程序監理人。如果您發現有這種情形,請儘 快向法院反應,法官會做適當的處理。
七、貼心提問:程序監理人可以提供法律意見嗎?
若您的程序監理人有律師資格,他可以提供法律意見給您或您 的家人。但如果他沒有律師資格就不可以。
八、貼心提問:法院可以換掉程序監理人嗎?
法院選任程序監理人之後,如果發現孩子已經有了更適合的代 理人,或者他已經有程序能力並且懂得保護自己的利益,法院 可以撤銷程序監理人的選任。如果原來的程序監理人有不適任 的情形,法院也可以隨時改選任更適合的程序監理人。
九、貼心提問:最後有甚麼需要提醒聽眾的呢?
離婚訴訟爭取未成年子女親權的訴訟,以前家事法庭是請社工到各自住宅查訪,訪談未成年人與雙方親友,最後做出一個建議讓法官審酌。但是隨著時間演進,單一次的社工查訪可能不夠詳細,或者是孩子夾在父母爭取親權中,有情緒反應或者傷害自己的行為,法院認為有必要的時候,就會選任需要額外費用的「程序監理人」來詳加調查,甚至有一些暫時性處理的建議(例如訴訟程序中暫時性安排探視),所以各位聽眾如果案件中遇到選任程序監理人時,一定要與程序監理人維持良好的互動與互信,彼此為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為考量,這才是最好的方式。
卡爾:以上內容,可以參閱「徐惠珍律師法律小學堂」臉書粉絲團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