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【婚姻問題】輕鬆搞懂離婚大小事
一定要特別注意,兩願離婚的協議書簽訂後,如果沒有到戶政事務所登記離婚,這個離婚是「不生效力的」,所以通常律師事務所辦理離婚協議程序,多會要求簽立當日,雙方就持離婚協議書辦理登記,以免夜長夢多。
「分居」並不是法定離婚事由,我國實務上也沒有分居多久就可以離婚的定論。甚至於,如果是原告自己離家、不願意履行夫妻同居義務的一方,即便分居多年,法院也可能認為可歸責於原告而駁回請求。但是相對的,如果是自
離婚登記不能「強制執行」,所以如果兩願離婚簽訂後,配偶一方不願意至戶政事務所登記,就只能改「訴訟離婚」解決婚姻問題。
未成年人結婚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;離婚時,也應得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。從112年1月1日起,我國的成年法定年齡從20歲降到18歲。
依《民法》第1052條規定:夫妻之一方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:
離婚協議書中,除記載「兩願合意離婚」外,還必須要注意雙方有沒有未成年子女?如果有未成年子女,就要特別約定「未成年子女的親權屬於父親、母親、或共同監護」?還有「未成年子女的探視權」,例如每週幾天探視小孩
離婚登記當天,即發生離婚效力。
依《民法》第1050條規定,「兩願離婚,應以書面為之,有二位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」。因此,兩願離婚的法定要件為:
我國民法離婚有兩種方式,一種是「裁判離婚」,一種是「兩願意離婚(雙方協議離婚)」兩種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