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> 如果兩個已滿14歲而未滿16歲的國高中生,兩情 相悅發生性行為,會有法律責任嗎?
(一) 有的。
(二) 任何人與已滿14歲未滿16歲的國高中生發生性行為,依據 《刑法》第227條第3項規定,要科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所以兩個已滿14歲未滿16歲國高中生互相發生性行為,都 要各自面臨相當刑責。
報案人「謊報」有人遇害失蹤,有法律責任嗎?
如果開車或騎車肇事,撞傷人而不救助,直接把汽車或機車駛離,請問是否會另外成立遺棄罪呢?
如果是未婚媽媽怕被罵,因此將甫生下的嬰兒丟在路邊、 草堆,這樣也是遺棄嗎?
什麼是口授遺囑呢?優缺點在哪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