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> 最後有甚麼要提醒聽眾呢?
根據刑法 § 319 規定,刑法§ 315-1 的妨害秘密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,如果被害人 在知道「遭偷拍、偷錄音、偷拆信」等妨害秘密行為時,要在「知悉被害時」起 六個月內提起告訴。
聲請民事保護令,可能會有未成年子女「目睹」家暴,這些未成年人能成為證人嗎?民事訴訟律師推薦 | 台北民事訴訟律師推薦
請問自己與父母長期處不好,父母年邁臥病在床,把他們 丟在家中不管他們,算是遺棄嗎?
什麼是口授遺囑呢?優缺點在哪?
學校最後調查結束,發現這次校園霸凌情節輕微或者情節重大,分別怎樣處理呢?